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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官网入口:不准“喝”我!528米“中国尊”被仿照!法院判赔偿45万

作者:小编 日期:2025-05-07 01:59:4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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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官网入口:不准“喝”我!528米“中国尊”被仿照!法院判赔偿45万

  

九游官网入口:不准“喝”我!528米“中国尊”被仿照!法院判赔偿45万(图1)

  由KPF操刀设计,ALT担纲幕墙顾问,江河负责幕墙施工的北京第一高楼——528米的“中国尊”,从建筑结构封顶,到幕墙板块挂装,再到交付投入使用,一直都是首都当之无愧的“城市名片”、“超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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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国幕墙网次报道该项目时,却有了更多一层的意义!起因:前不久该大厦业主单位某投资公司发现,某酒业公司生产的白酒酒瓶与中信大厦,以及其抽象图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款白酒广告也曾在大厦周边地区推送发布。

  因此,认为相关行为具有攀附建筑作品以及其商誉的故意,故将白酒生产商某酒业公司、经销商某酒业有限公司以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图片来源:朝阳法苑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对一起涉及地标建筑“中国尊”的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涉案酒类企业因模仿中信大厦(又名“中国尊”)建筑外形设计酒瓶,并在大厦周边投放广告、通过电商渠道广泛销售,被法院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两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被判停止侵权、赔偿45万元并公开消除影响。

  庭审中,被告酒业公司辩称,酒瓶设计灵感源于古代青铜礼器“尊”,与大厦外观差异显著,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且大厦建筑及其抽象图缺乏独创性,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酒业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

  经销商则主张无主观侵权故意,接到起诉材料后已及时下架白酒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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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大厦塔冠 © H.G._ESCH 中信大厦坐落于北京CBD核心区,建筑高度达528米,位列北京第一、中国第五、全球第十。 项目由中国建筑承建,是中信集团的总部大楼,项目于2013年7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地下结构全面封顶,2015年9月结构高度突破100米,2016年3月突破200米,同年8月18日突破300米,11月9日突破400米,2017年6月突破500米,8月18日,中国尊塔冠钢结构吊装完成,外框106层混凝土浇筑浇筑完成,北京第一高楼结构顺利实现封顶…… 64个月,创造了全球工期最短、品质最优的超高层幕墙建筑。 塔楼灵感源自中国古代青铜礼器“尊”的造型!建筑通过圆角方形平面设计实现美学与功能的统一,底部宽78米,中部收窄至54米,顶部扩展为69米,既保留了青铜器“尊”的轮廓特征,又通过现代建筑语言重构,形成具有独特美感的艺术表达。 业主方强调,该大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建筑作品,大厦抽象图构成美术作品。 中信大厦设计理念 原告中信大厦业主单位某投资公司诉称,涉事酒企未经许可将大厦造型用于酒瓶设计,主张其侵犯建筑作品著作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合理开支50万元。 被告酒业公司辩称,酒瓶设计源于商周青铜觚尊,与大厦存在显著差异,且建筑本身缺乏独创性;经销商则表示已及时下架产品,不存在主观侵权故意。 白酒酒瓶晚于涉案大厦建筑作品创作完成,涉案大厦建筑作品在建设期间到建设完成并公开发表后,多家媒体对建筑作品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故白酒酒瓶的作者在完成创作之前可以接触到涉案大厦建筑作品,可推定被告存在“接触”可能。此外,通过对比,白酒酒瓶在设计元素、结构、形态、整体表达形式上与涉案大厦建筑作品高度一致,故构成著作权侵权。 对于被告“借鉴青铜器”的抗辩,法院指出,酒瓶设计虽局部参考传统元素,但整体造型与大厦实质性相似,超出了合理借鉴范围。此外,经销商未举证证明其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酒业公司侵害了投资公司对涉案大厦建筑作品享有的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经销商侵害了投资公司对大厦建筑作品享有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中信大厦街道层视角 © Rex Zou 法院审理认定,中信大厦虽借鉴传统礼器元素,但通过建筑语言的转化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艺术表达,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建筑作品。 比对显示,涉案酒瓶在结构比例、线条特征等核心设计要素上与大厦高度近似,且创作时间晚于建筑落成,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决书指出,生产商侵犯了复制权、发行权等多项著作权,经销商则涉及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此案,成为国内首例将“超高层幕墙建筑”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典型案例,对文创产品开发中的“蹭热点”行为具有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