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就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和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合约预计2025年6月上旬上市,产业相关人员对该事件关注度颇高,鉴于此,本文对合约相关细则进行梳理解读,以供参考。
ADC12的价格大方向上跟随铝价走势,此外基于铸造铝合金自身的供需格局和成本利润情况做出强弱的判断。从近年走势来看,ADC12与原铝现货价格近三年相关性达到88%,方向保持较高的一致性,但存在阶段性差异,当前企业使用沪铝对再生铝进行保值效果会打折扣。特别是近几年废铝原料紧张,废铝价格相对坚挺,但ADC12产能过剩价格承压,行业利润水平低,上海有色网数据显示2024年行业平均利润-25元/吨,需要期货期权工具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铸造铝合金期货上市也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当前ADC12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小,经常出现连续多日现货不变的情况,期货上市有助于活跃价格,提升定价效率,淡季时企业也可通过卖出交割缓解销售压力。
从价格上看,ADC12价格略低于其他牌号合金,不同地区ADC12价格差异不大,不同品牌ADC12价格有较明显差异。上市初期铸造铝合金期现定价特点差异或导致基差波动加大,叠加ADC12和沪铝间价差具备较强的季节性规律,全年呈现V型走势,套利机会将吸引期现公司的介入。因此过去几年形成的基差和精废价差可能出现超预期波动,机遇与风险并存。
铸造铝合金是全球铝产业低碳转型的重要产品,我国是铸造铝合金产业大国。当前各家资讯机构对于ADC12的数据可用性不强,主要在于废铝和ADC12产业结构较为复杂,废铝回收个体分散,再生铝牌号众多难以统计,供应端缺少可实时追踪的高频数据。需求领域与铝市场重合度较高,但应用更为集中,60%以上在交通领域特别是汽车。在重要的库存数据上,ADC12基本以销定产,长单占比较大,少有社会库存,多在上下游厂内保存,目前机构每年统计的社会库存基本在3万吨以下波动,对研判供需的实用性不足。
推出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品种,将为市场提供公开、透明的价格信号,促进我国铝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国家“双碳”战略。铸造铝合金期货和期权品种的退出将进一步完善有色金属期货期权产品序列,为实体企业提供高效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助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
铝合金是我国体量最大、应用最为广泛的有色金属材料,以铝为主要成分,加入其他金属元素或非金属元素熔合而成。铝具有密度低、导电性和导热性良好等优点,但纯铝的强度相对较低,通过添加其他元素,如铜、镁、锌、硅等,可以显著提高铝的强度、硬度、耐腐蚀性等性能。
铝合金可分为原生铝合金和再生铝合金,分别以原铝和废铝为原料再添加其他合金元素而成。按加工九游官网appnk>九游官网app方式,铝合金又分为铸造铝合金和变形铝合金。
铸造铝合金以废铝为主要生产原料,是我国再生铝产品的主要存在形式,是指将铝、铜、硅等合金配料熔炼后通过铸造工艺生成所需形状的毛坯或者零件的铝合金,具有低密度、高强度、良好的抗蚀性和优异的铸造工艺性,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电器、五金灯具等领域。其废料主要来源于建筑、交通运输、电力电子等领域。中游为再生铝生产企业,通过预处理、熔炼、精炼、铸锭等工序生产铝合金锭。产业链下游来看,再生铝主要形态为铸造铝合金锭,占比达到60-70%,用于生产铝铸件应用于汽车领域,其他30-40%生产再生棒用于建筑和工业型材以及作为板带箔添加材料用于包装、交通等领域。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生产单吨铸造铝合金的碳排放量约为电解铝(火电)的3.6%,可节约3.4吨标准煤和22吨水。
铸造铝合金牌号众多,常见的主要是ADC12、A380、ALSi9Cu3等,其中ADC12占比70%左右,其具备强度高、耐压性好、热脆性小等物理性能,汽车中除了车身结构件以外,气缸盖罩盖、传感器支架、缸体类部件均可使用ADC12。
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标的为ADC12铸造铝合金,根据上期所征求意见稿内容,具体合约内容见下表:
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3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标准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3、每一标准仓单的铸造铝合金,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应当附有质量证明书。
4、每一标准仓单的铸造铝合金,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标准仓单的铸造铝合金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60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标准仓单的生产日期。
5、铸造铝合金交割以净重进行计量。每一标准仓单的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1%。
用于实物交割的铸造铝合金,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一、铸造铝合金暂不设置品牌升贴水、地区升贴水。实际现货市场存在区域、品牌价差,在期货品种上市以后,预计临近交割阶段,期货价格会向成本最低的最便宜可交割品价格靠拢,即更贴近保太价。另外,铝合金现货生产企业长单销售为主,部分头部品牌现货会有少量品牌溢价,在没有品牌升贴水的情况下,交割品存在劣币驱逐良币可能,头部品牌企业参与交割的积极性或受影响。
三、品牌交割背景下,交割品牌企业产出的铸造铝合金符合以下交割品要求的化学成分要求即可参与交割。精废价差倒挂时,采用原铝加工成为符合交割品要求的ADC12参与交割的可能是存在的,参与买交割的企业可能需要重点关注一下相关品种的压铸性能。
四、涨跌停板:合约文本初步设定±3%,但是现行的有色品种涨跌停板均在±7%以上,后续应以交易所实际公布为准。
五、合约保证金比例:合约文本规定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后续也应以交易所实际公布为准。
交易所、会员、客户、交割库、指定检验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上海期货交易所铸造铝合金期货业务细则》。
五、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六、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八、铸造铝合金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套利交易头寸,所涉的一般月份是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涉的临近交割月份是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
九、铸造铝合金期货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
十、铸造铝合金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铸造铝合金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利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
该细则规定了铸造铝合金期货临近交割月份的套期保值(套保)头寸和套利头寸的申请时间窗口。
1)套期保值头寸申请:某铝加工企业计划在2025年6月(交割月)进行套保,需要对冲其铝合金存货的价格风险。
申请窗口:2025年3月第1个交易日(3月3日)-2025年5月最后一个交易日(5月30日)
2)套利头寸申请:某机构想在2025年6月合约(交割月)和2025年7月合约之间进行跨期套利。
申请窗口:2025年4月第1个交易日(4月1日)-2025年5月最后一个交易日(5月30日)
十一、铸造铝合金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该细则强调之前申请的套期保值头寸在交割月会被锁定,不能再次用来申请新的套保额度。
举例:假设某铝加工企业持有100手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空头头寸),并已向交易所申请了套期保值资格。这些头寸用于对冲其未来销售的铝合金产品的价格风险。
但,如果企业平仓了部分头寸(比如平掉50手),剩余的50手可以继续持有至交割,但平掉的50手额度不能再次申请为新的套保头寸。
如果企业想新增套保头寸(比如再开50手空单),必须重新申请额度,而不能重复使用之前已平仓的50手套保额度。
一、铸造铝合金期货适用期货转现货、仓库交割。铸造铝合金期货实行完税交割。
1)期货转现货:通常是期货市场的多头(买方)与空头(卖方)达成协议,双方需持有相反的期货头寸(如一方持有多单,另一方持有空单)。双方协商确定现货的品种、质量、数量、交割地点等细节,并约定一个期货平仓价格(用于结算期货头寸的盈亏)。期货头寸被对冲(平仓),同时完成现货交割。和上期所规定的仓库交割相比,期货转现货更灵活,双方可自定义交割时间、地点、现货品质等,适合有实际需求的交易者。
2)完税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卖方以已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即“完税”)的现货商品进行交割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涉及进口商品的期货合约,确保交割的货物已合法通关并完成税务手续,买方无需再承担额外税费。
1、铸造铝合金期货交割商品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2、交割铸造铝合金的检验方法应当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3、铸造铝合金仓库每一标准仓单的有效期为该批次产品最早生产日期起360天以内,并且该批次产品应在最早生产日期起180天内进入交割仓库方可制成标准仓单。
1)交割品牌实行注册制:合约上市以后,符合交易所注册交割品牌要求的企业,仍可继续申请成为交易所注册品牌。
2)如何生成标准仓单:仓库标准仓单是指由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签发给货主的,用于提取商品的凭证。标准仓单可以用于交割、作为保证金使用、质押、转让、提货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标准仓单的生成流程如下:
3)每一仓单的生产连续性要求:组成每一标准仓单的铸造铝合金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60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标准仓单的生产日期。
举例:某张仓单里(10吨)交割商品的生产日期分别有4月X日和5月Y日,X日和Y日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应超过60日,且该张仓单的生产日期以4月X日进行计算。
4)标准仓单有效期要求:某批次产品必须在生产日期起的180天内进入指定交割仓库方能做成标准仓单,并在生产日期的360天以后注销仓单。
举例:某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分别有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5月8日,符合生产连续性要求,若要做成注册仓单,当在2025年4月20日之后的180天以内进入指定交割仓库方能做成仓单,也就是说,该批产品必须在2025年10月17日结束之前进入交割库,方能做成标准仓单。2025年10月17日之后则无法进行仓单注册。如果该批产品在2025年10月17日之前被注册成为仓单,始终未参与交割,则应在2025年4月20日过360天后注销掉。
1、每一标准仓单的铸造铝合金,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标准仓单的铸造铝合金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60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标准仓单的生产日期。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应采用聚酯打包带井字形捆扎,具体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公告。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产品标识,注明牌号、注册商标、生产厂商、重量、生产批号(熔炼号)、生产日期等。每捆重量应在700KG至1000KG。
2、到库商品中,遇有聚酯打包带断裂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打包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4、到库商品应覆盖塑料薄膜。交割仓库应对到库商品进行外观检查,铸锭表面应整洁,不应有霉斑及外来夹杂物,允许有轻微的夹渣、修整痕迹、因浇铸收缩而引起的轻微裂纹存在,如发现有明显雨渍、污染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得用于交割。
2、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夹渣量除外)、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本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六、溢短和磅差:铸造铝合金交割以净重进行计量。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铸造铝合金锭的重量为30吨,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1%。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第一交割日: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列明的品种、牌号、数量及交割库名称等。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1)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2)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3)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二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十、交割地点:交易所交割仓库,由交易所另行公告。用于铸造铝合金期货交割的铸造铝合金锭应当存放在室内库房。
交割库拟设置在华东、华南、川渝地区,重点区域包括佛山、东莞、宁波、金华、嘉兴、无锡、重庆等消费地和物流集散地。
十一、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有异议的铸造铝合金应当在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用于交割的铸造铝合金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即使交割铸造铝合金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期转现使用标准仓单并通过交易所结算发生铸造铝合金交割实物质量纠纷的,买方应当在货款和标准仓单交换日后的25天内提出质量异议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一、铸造铝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卖方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向买方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开具。买卖双方客户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所需的具体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应当由会员进行核实、传递及确认。双方会员负责调解、处理相关纠纷。
二、第二交割日内,买方会员应当向卖方会员提供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所需的具体信息。卖方会员最迟应当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七个工作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买方会员。
三、第二交割日14:00之前,卖方会员未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对相应交割头寸以该合约交割结算价收取不低于15%的保证金,保证金在买卖双方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并经双方会员申请、确认后清退。
卖方会员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3至10天的,每天处以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迟交11至30天,每天处以货款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30天未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作不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滞纳金、违约金在买卖双方确认、申请后,由交易所向卖方会员收取,划转给买方会员。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其约定。
卖方会员向卖方客户收取保证金。会员与客户应当就保证金、滞纳金、违约金的收取、支付等事项做好安排。卖方会员先行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有权向卖方客户追偿。
四、买方会员应当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确认,并将结果告知卖方会员。
因买方会员、买方客户提供资料有误,致使发票作废的,责任自负;买方会员提供资料延迟的,卖方会员提供发票的时间可以顺延。
五、铸造铝合金期转现使用标准仓单并通过交易所结算的,卖方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向买方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会员应当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会员提供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所需的具体信息。卖方会员最迟应当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买方会员。
卖方会员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的下一个工作日14:00之前未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对相应交割头寸以该合约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收取不低于15%的保证金,保证金在买卖双方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并经双方会员申请、确认后清退。
纠纷调解、滞纳金以及违约金的处理等其他发票相关未尽事宜参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期货合约最低保证金为交易所规定,期货上市运行不同阶段会响应调整,应以交易所后续公布为准。实际期货合约保证金为不同期货公司在交易所最低保证金基础上添加一定比例而成,在企业计算保证金占用过程中,需按照实际保证金缴纳比例核算。
四、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限仓数额具体规定如下:
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限仓90手,对应现货900吨,根据调研情况,基本能够满足实体企业交割需要。
五、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 进入交割月后,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
六、 交易所对某一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采取强制减仓的,其申报平仓数量、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以及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方法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申报平仓数量。在强制减仓基准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客户该铸造铝合金期货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为平仓数量。
(2)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所述方法计算的客户单位净持仓盈利的投机头寸以及客户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保值头寸都列入平仓范围。
(3)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投机头寸;其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3%,小于6%的投机头寸;再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3%的投机头寸;最后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保值头寸。上述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头寸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4)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6%以上的投机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
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盈利6%以上的投机头寸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6%以上投机头寸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3%以上的投机头寸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利3%以下的投机头寸分配;再有剩余的,再向盈利6%以上的保值头寸分配。还有剩余的不再分配。